為整合教育部與勞委會資源,並鼓勵技專校院持續辦理最後一哩就業學程,教育部自97年度起與勞委會合作分別辦理技專校院就業學程之獎助及補助事宜,99學年度依據教育部獎助技專校院推動最後一哩就業學程要點三之資格要件(註)規定,就98學年度及99學年度均經勞委會給予補助之技專校院,並依據該會評鑑成績為各領域前40%者,予以獎助本校獲獎勵名單如附表。
獲獎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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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開設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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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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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助經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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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兒童表演藝術就業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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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保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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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芳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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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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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文化傳播就業學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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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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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介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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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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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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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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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教育部獎助技專校院推動最後一哩就業學程要點三:資格要件:
(一)該年度及前一年度均經勞委會依其所定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給予補助者。
(二)學校財務及會計制度健全,且最近一年內無重大違規事件。
(三)本部配合勞委會對其補助之技專校院就業學程進行績效考核,經考評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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